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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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退休人员关系接转手续的办理

教职工在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后,应尽快到离退休工作处退休管理科办理报到手续,填写信息采集表,加入微信群。此后,可参加离退休工作处组织的有关活动,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各涉老组织和团体。医保相关事宜可向校医院办公室咨询。

(二)中共党员退休后组织关系接转及党费缴纳

1.组织关系接转。退休党员在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离退休党委。具体办理流程:到退休前所在单位申请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至离退休党委,离退休党委在该系统中接收,并根据情况划归至相应党支部。

2.组织生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由党务工作者按住所或退休前所在单位编入相应支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组织生活每季度一次,一般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8日前后。

3.党费缴纳。离退休党委组织员核算退休人员党费缴纳标准(以基本退休费为基数核算),党费按规定时间缴纳至所在支部党小组长。缴纳比例:基本退休费5000元以下,按0.5%缴纳;5000元及以上,按1%缴纳。

(三)退休养老金的发放

教职工在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在社保领取退休养老金。养老金每月15日前后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上(本人事先开通金融功能),在册人员需按社保局要求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学校有关福利仍发在原常用账号上。

(四)退休后住房公积金的领取

1.在本人手机上下载手机公积金APP,等学校封账后在手机上操作领取。

2.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老福山华龙大厦4楼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领取手续(咨询电话86220972)。

(五)健康检查

1.教职工体检。每年上半年,离退休工作处协助校医院组织全体离退休人员进行抽血等常规体检,具体时间根据校医院安排。

2.妇科体检。每年下半年,离退休工作处协助校工会组织离退休女职工到省妇保进行妇科检查,具体时间根据工会安排。

3.高知高干保健对象体检。每年10月,离退休工作处协助校医院组织保健对象(高知高干)到省级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具体时间根据校医院安排。

(六)申请加入爱心互助会及申领爱心互助金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爱心互助金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校发【2022】113号)的要求,具体如下:

1.申请加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爱心互助会

每年3月份,接受新会员。凡未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爱心互助会的离退休教职工均可报名,在退休管理科填表,汇总至校工会。在职期间已是会员的,退休后仍延续会员资格。

2.申请爱心互助金补助

每年3月份,入会满一年的会员,如符合互助金补助条件(个人自费需2万以上),可申请互助金补助,申请人须准备以下材料:

《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爱心互助金补助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

住院清单及费用支付结算单及发票、病历本或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

④意外伤害病人还需提供事故证明及医疗鉴定残疾证明;

⑤转入补助的银行账户。

3.会员交费

会员自入会后每月交纳互助金10 元,会员名单及扣款月数由离退休工作处协助校工会审核,财务处从离退休教职工春节慰问金中扣除。

(七)慢性病医疗保险申报

向医院申请办理,具体事宜可向校医院办公室咨询88506260。

(八)校内住房维修、水电、有线电视等

教职工的校内住房产权已属于个人,涉及到维修的相关事宜,可找物业办理;校内有线电视使用与维护请与新闻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8506154,18907006931,所涉费用由财务处从离退休教职工春节慰问金中扣除。

(九)离退休教职工去世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丧事办理暂行规定》(校发【2014】121号文件),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家属应及时向离退休前所在单位及离退休工作处(联系电话:88507309、88507895)报告,丧事由教职工离退休前所在单位、离退休工作处协助家属办理。

丧事办理期间,学校可安排中型及以下车型客车1辆、大巴车1辆各一趟在市内进行丧事办理。

家属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须携带逝者死亡证或火化证、身份证复印件、直系亲属身份证及与逝者相关证明到人事处办理(联系电话:88120182)。丧葬费5000元,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奖励2000元。

(十)独生子女费申报

每年春季校工会发文办理,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将申请材料交退休前所在单位办理。

(十一) 各项福利

1.春节慰问金。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会同财务处发放至个人银行帐户。

2.传统节日福利。参照在职人员标准同期发放。

3.长寿津贴、降温费、烤火费、妇女卫生费、专项绩效等。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会同财务处发放至个人银行帐户。

(十二)有关活动

1.关工委:每年重阳节前举办金婚钻石婚纪念活动。

2.老年大学:采取一年学制,每年12月份开展下一年度报名工作,详情见当年发布的招生简章。

3.老科协:每年举办一次会员日活动,出版《一枝一叶总关情》。

4.老年体协:各辅导站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每年重阳节前后举办“康乐重阳”体育健身文化节活动。

5.京剧学社:不定期举办专场。

6.趣味活动:每两月至少一次。